俞凤柱:落实全州检察长会议精神 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
2月10日,全州检察长会议召开。会议全面总结2022年全州检察工作,安排部署2023年和今后一段时期检察工作。
延边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宝在讲话中着重强调,要在监督理念现代化上下功夫,在监督体系和监督机制现代化上下功夫,要在监督能力现代化上下功夫。
延吉市人民检察院将全面落实上述要求,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服务保障党的工作大局。
2023年,延吉市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院、州院、市委各项工作部署,推动新时期延吉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一、坚持党的领导
自觉以检察履职维护和扞卫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检察履职的全过程、各方面,矢志不渝为党的伟大事业努力奋斗。推动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坚持凡事从“政治上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坚持底线思维,履行检察职能,更加有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从严从快办理涉黑涉恶和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延吉建设。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高度重视网络意识形态。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切实减少社会对立面,提高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探索与诉前调解对接机制,与相关部门形成合力,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围绕工作大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保护,加大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力度,运用法治力量,更加有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违法犯罪,加强对债权债务纠纷、劳动争议等案件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依法严惩虚假诉讼、恶意诉讼,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乡村振兴总要求,深入推进耕地资源保护、食用农产品安全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领域公益诉讼工作。
四、创新为民办实事措施
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评价检察工作的第一标准,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解决好弱势群体诉讼维权问题。牢记和践行初心、使命,加大司法救助线索发现、移送工作力度,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持续用好12309检察服务中心,方便群众表达诉求。不断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完善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保护体系,凝聚社会保护合力。
五、深化拓展法律监督
不断提高法律监督水平,高质量履职,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落实指控证明犯罪主导责任为核心做优刑事检察,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以精准监督为导向做强民事检察,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做实行政检察,深度融入“府院联动”,以公益保护为使命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拓宽检察公益诉讼线索来源,推进各项检察职能融合发展。延伸法律监督职能,主动提出高质量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
六、强化检察队伍建设
坚持自立自信自强,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健全检察权监督制约机制,同时支持干警依法行使职权。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加强政治与业务融合培训,加大人才选育培养力度,弘扬工匠精神,不断提升司法办案能力,总结办案规律,全面激发队伍活力。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尽快组织专业办案团队,加强检察工作自身现代化建设。
新时代新征程,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助力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责无旁贷、使命光荣。
延吉市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落实好全州检察长会议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切实担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法律监督神圣职责,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