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 “三公”经费收支情况
时间:2018-07-23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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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二、关于吉林省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82.10万元,支出决算为442.42万元,完成预算的91.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72.76万元,完成预算的91.1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66.66万元,完成预算的99.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的8.95%。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及所属预算单位发生的公务接待费用较少。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04.89万元,降低19.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19.36万元,增长36.2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125.14万元,降低25.45%;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0.8万元,增长36.36%。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数量减少,相应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降低。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72.76万元,占16.4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66.66万元,占82.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占0.68%。具体情况如下: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示意图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72.76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7个,累计14人次。开支内容包括赴新西兰办案差旅费5.48万元,赴韩国调研差旅费4.70万元,赴澳大利亚参加培训费用6.30万元,赴丹麦、瑞典调研差旅费4.49万元,赴美国参加培训费用5.49万元,赴德国参加培训费用43.13万元,赴台湾调研差旅费3.17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66.66万元,全部是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2016年,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4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102人次,比上年增加10 批次,增加47人次,。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院及所属预算单位发生的公务接待费用较少。